平湖人注意,本月实施!最高重罚50万!
注意!注意!注意!
5月1日起
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处罚力度提高啦!
2019年12月24日,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《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并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也就是说,从今年5月1日起,垃圾分类在浙江有了省级层面的地方性法规。

《条例》共52条
乐乐已经为你划好重点啦
5月开始垃圾分类的时候不用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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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条例》主要就五个方面的内容
作出了明确规定
制定源头减量措施
● 实行生活垃圾处理总量控制制度,制定绿色包装地方标准;
● 鼓励生产者、销售者回收利用产品和包装物,要求电子商务、快递和外卖行业经营者优先使用绿色包装和减量包装;
● 禁止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、销售和使用;
● 住宿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,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或者免费提供一次性餐具,引导理性消费,制止餐饮浪费;
● 政府采购逐步降低一次性用品的比例等。
促进资源循环利用
● 按照城乡统筹、合理布局的原则,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点、集中分拣中心和交易市场建设;
● 制定扶持政策推进生活垃圾中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;
● 鼓励在住宅小区、商场、超市等场所设置便民回收点,采用多种方式回收再生资源。
落实分类投放责任
● 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是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。
● 要求住宅小区、农村、有关场所应按照规定分别设置相应生活垃圾收集容器。
●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区制度。
规范收集运输处理行为
《条例》进一步规范收集运输处理行为,规定收集、运输单位应当使用符合规定的密闭化车辆、船舶,按照规定的频次、时间运输,不得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、运输等。处理单位建立相关制度,按照国家、省有关标准分类接收和处理生活垃圾。
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
《条例》规定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按照“谁产生谁付费、多产生多付费”的原则,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。制定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应当根据本地实际,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情况,体现分类计价、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,并充分征求公众意见。
乐乐在此呼吁大家
认真学习,从小小的垃圾分类开始
争做平湖环保小卫士!